目的及职能
第九条执行和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是审查,实施 并监督学院遵守教育法第九条的规定. 的功能 委员会将评估、实施和监督员工和学生的第九条培训, 教育和意识项目,并在必要时推荐政策和程序 并适当地完成它的目的.
会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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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第九章公平和包容问题主席、协调员;
- 办公厅主任兼法律顾问;
- 主管学术和学生事务的副校长;
- 第九条调查员,由主席挑选;
- 学生行为主任;
- 房屋署署长;
- 公共安全署长;
- 咨询和残疾服务主任;
- 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;
- 斯泰茨伯勒egsc主任;
- 对外校区副校长;
- Director of 体育运动; and
- 战略规划和机构研究主任.